无物业+电梯“到期”?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分局多措并举解民忧

近日,燕矶镇东城名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来到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分局,将一面写有“生命至上严监督,牢记宗旨优服务”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为他们在消除东城名居小区电梯安全隐患过程中给予的贴心服务点赞。

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祝敏告诉记者,今年5月,湖北智慧一张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临期设备信息提示中显示,燕矶镇东城名居小区电梯将于6月30日检验到期。据悉,该小区共2栋84户,2部电梯,原物业管理和电梯使用单位一直是房产开发企业。然而,早在今年4月,东城名居房产开发企业注销了公司营业执照和电梯使用登记证。

根据刚实施不久的市场监管新规74号令,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电梯的使用单位需要落实法律主体责任。因此,东城小区的全体业主面临着“没有法律责任主体无法登记电梯使用单位”这一难题。

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分局迅速行动,并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指导,精准施策“靶向”攻关。一方面,积极向小区居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电梯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引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自治管理”,并由业委会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解决当前缺乏电梯使用单位责任主体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该分局将暖心服务融入特种设备监管之中,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建议,沟通解决途径;在小区张贴超期未检电梯停用告知,安抚居民情绪;以专业化指导推进小区业委会较快成立。并引导业主代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监局窗口与住建局窗口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和备案手续。过程中,详细告知业主代表相关审批流程,将材料清单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相关人员因不熟悉报送流程而“走弯路”。上个月,该小区已顺利完成电梯监督检验申报工作。

全媒体记者刘琴  通讯员万超 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