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环境整治攻坚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改善全市河湖水域岸线环境质量,我市决定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环境整治攻坚行动。

此次攻坚行动,坚持市、区、乡、村四级联动,以“全面提升水质量、全力保障水安全”为总体要求,以河湖水域岸线环境整治为突破口,立足全域治理、流域治理、系统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全域覆盖”的原则,做到河湖水域干净、河湖岸线整洁、河湖行洪畅通,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整治范围是鄂州市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153条主要河流,列入省市两级名录的82个湖泊、909条小微水体、36座水库,以及市域内所有溪流、沟渠、坑塘等。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查清理河湖水域岸线,严禁垃圾进入河湖、在河湖周边散养畜禽、污水尾水直排河湖,全面强化闸站监管,严禁私排偷排。

为增强攻坚行动质效,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联合行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工作指导,不定期开展抽查、督导工作。河湖长制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市政府督查室、市融媒体中心将开展督查和暗访,不断巩固攻坚行动成效,助推全市水域生态环境改善提升。

全媒体记者:蔡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