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92个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项目获通报表扬

上月28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通报,公布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黄冈市92个改革项目获通报表扬,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创建要求以小切口的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事项分为纳入国家试点的改革事项、获得国家层面肯定和推广的改革事项、省定试点改革事项、地方自主探索的改革事项四类。我市获表扬的项目分布在市直、10个县(市、区)、黄冈高新区,纳入国家试点的改革事项有7个,获得国家层面肯定和推广的改革事项1个,省定试点改革事项82个,地方自主探索的改革事项2个。改革项目数居前列的是麻城市11个、蕲春县10个、黄梅县9个、团风县9个、浠水县9个。

2023年,黄冈市各地各部门谋划先行区改革项目的质量和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前期围绕121个改革事项,向省营商办共编制申报349个先行区改革事项创建方案。黄冈市获表扬的改革项目涉及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改革、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运用税收大数据助企供需“补链强链”等事项,其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事项获表扬的有5个县(市、区),居全省之最。

来源:鄂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