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 提高了生育保障待遇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积极支持生育政策,降低参保人员生育成本,今年我市多措施在全省率先提高了生育保障待遇。

“这次分娩住院总费用7486元,出院时医保报销了4123元,以前只报销600元,这可真是意外之喜。”马女士笑着说。几天前,女士在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刚诞下一名小龙宝,全家沉浸在喜悦当中,得知生育费报销比以前报销更多,马女士更是喜出望外。

据了解,我市在全省率先从四个方面提高了生育保障待遇。一是参保人员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取消600元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取消3300元/3800元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与医保普通住院一致;二是职工医保产前检查保障标准由300元/孕周期提高至600元/孕周期,居民医保产前检查纳入普通疾病门诊统筹报销,取消日支付限额;三是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等待期由参保缴费满6个月缩短至3个月;四是将先兆流产的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患者享受生育保障待遇,市医保局积极协调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完成了信息化系统接口改造,现在参保患者享受生育保障待遇全面实行免申即享,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门诊、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即时联网结算,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再提交待遇申报表,真正实现了待遇享受零跑路。


据介绍,今年1-3月份,全市共计608人次享受生育保障待遇374.43 万元。其中参保居民生育住院 172人次,总医疗费用110.8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88.29万元,医保报销52.7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60%,较政策调整前提高了40个百分点,城镇职工生育住院187人次,总费用122.00万元,政策内费用93.43万元,医保报销78.3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83%,较政策调整前提高了20个百分点。121 人次享受生育津贴待遇218.49万元;128人次享受生育门诊费用报销29.41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政策落实好参保人员生育保障待遇,并不断地优化服务流程,为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刘韦 盛鑫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