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管责任体系 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舆情”为主线,发挥食药安办牵头抓总作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全环节监管责任体系,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鄂州已连续24年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有关情况:

一、民生为本,压实食品安全“责任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书记、市长及分管副市长先后多次调研有关工作。市食药安委印发《鄂州市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召开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了2023年食品安全省级评议考核结果和三个行政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区)情况,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校园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10位市级包保领导深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以上率下推动各地学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包保干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资金3800余万元加强学校食堂建设。

二、集中整治,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将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找准“小切口”实施精准治理。一是以小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为“小切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典型案例”定期公示制度,倒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餐饮后厨环境脏乱差及“三防”设施缺位问题。目前已公布一期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和两期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社会反响良好。二是以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为“小切口”,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同推进排查治理,发挥市食药安办牵头作用,强化督办提醒,压实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责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流通环节开展排查,同时会同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肉类产品全链条抽查检查。三是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为“小切口”,督促全市502所中小学、托幼机构均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园长),331家学校食堂及5家校外供餐单位都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在全省率先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制度11项,出台全国首个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创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色标管理、岗位管理等先进管理措施,全市331家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全覆盖,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市石山中学、市二幼、鄂州职业大学、葛店高中、鄂州中专等一批“样板厨房”,以点带面提升学校食堂整体水平。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在鄂州成功举行。

三、社会共治,织牢食品安全“保障网”。大力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263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9503批次。加强食品安全全环节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62件,曝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7起。积极推进标准化“共享厨房”建设保障农村聚餐安全,临空经济区建成4家,梁子湖区在梧桐湖新区建成1家,鄂城区、华容区、葛店开发区正在谋划场所改造或选址新建农村聚餐“共享厨房”。同时,积极推进“共享厨房”建设和管理从制度规范向标准体系迈进,正在申报省级地方标准。

四、创建引领,夯实食品安全“基本面”。以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为抓手,有力提升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全链条保障水平。通过三年创建努力,全市各地一大批标准化农贸市场、餐饮服务示范街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等建成投运,部分项目成为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大幅提升了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促进了本地食品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7家农贸市场实施标准化改造升级,高标准建成4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3家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32家食品安全快检室建成使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餐厨垃圾处理等实现全市一体化模式。

五、宣传引导,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你点鄂检”现场活动6场次,“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54场次,“你点鄂检”进农村专项抽检活动被央视一线栏目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扩大宣传、提升影响,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食品报、鄂州日报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180余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食药安办多次刊发鄂州食品安全工作经验信息。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其中大篇幅采用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镜头。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大力推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严格监管。以中小学校食堂、肉类产品等专项行动为“切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食安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