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17〕8号)要求,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拟推荐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旅游局、四川省旅游信息中心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北京市贺玉玲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1周(2017年3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65201932、65201938

传 真:010-65201900 

电子邮件:lzc@cnt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政编码:100740

国家旅游局

2017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 邱菁)

(作者:国家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