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的“加法原则”

 

 

                

从梁子湖区财政局获悉:十八大以来,梁子湖区“三公经费”支出由20132233.02万元下降到2016年的773.59万元,减少支出1459.43万元,下降65.4%

1459.43万元是什么概念,相当于区直机关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一年工资。”区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股长樊红梅说:“梁子湖区如果不加措施、不加力度,‘三公’经费根本减不下来”。

这是“加的效应”。

制度的“笼子”加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等一系列措施,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落实主体责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原来领导批“条子”发指示的现象荡然无存。

监督的前沿“加哨”。牢牢把握政府预算源头管控环节。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强化区直会计代理记帐中心和镇“三资”监管中心监督,清理取消多头帐户48个,聘请38名监督员加强监督,区委、区纪委围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采取点穴式、交叉式、联合式等多样检查,揪出隐形变异的问题,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8个,收缴违纪款139万余元,

 “不正就歪,对歪说不就是正,因此必须加大‘三公’经费问题的查处力度”。梁子湖区委书记夏帆强调说。

2015102日,太和镇新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吴某及村妇联主任、计生专干朱某用公款前往宜昌旅游问题,花费5000元,并通过项目工程款套取资金冲抵报销。纪检部门分别给予吴某、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作为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在鄂州市范围内巡展。

梁子湖区着力“卡”住车轮子的腐败。十八大以来,梁子湖区查处公车使用10件,其中1名副处级干部被诫勉谈话、1名部门负责人被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名司机被辞退、给予4名干部党纪处分,今年又有1名局长因公车私用被立案,收缴违规公车2台并公开拍卖。同时,对全区18辆违规超标公务车按市公车改革方案进行拍卖。

着力惩治“舌尖上的腐败”。查处利用转移支付等手段消化公款吃喝案件5件;利用虚报粮食补贴面积、生态公益林面积消化公款吃喝案件6件;利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名义,套取资金冲消公款吃喝案件3件。

“曾经门前罗雀的区直机关食堂,十八大以后,每到工作日就餐时间,都排起了100余人的长队。到机关食堂就餐人数聚多,仅此一点说明梁子湖区惩治‘舌尖上的腐败’制衡力、震慑力还是管用有效。”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龙感慨地说。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柯明珠  通讯员卢勇川  责任编辑柯明珠 )

 

 

(作者:柯明珠 贺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