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务车开始“亮明身份”上路

小编下班回家路上,偶遇了好几辆黑色帅气的公务车,它们驾驶位置那一边的车门上都被统一喷涂了标识。

想知道是什么吗?那么请看下图:

是不是很拉轰,0711开头的监督电话“小纹身”,统一被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深色车辆喷涂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黑色标识,十分醒目。

为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

统一公车号牌。全市除公安、检察、纪检、国安少数侦查办案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所有参改单位及上级垂管部门保留公务用车,均统一换发号段为鄂G-XXXXA尾数带A的全新公车号牌。

喷涂专用标识。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喷涂标识的,保持原标识不变,尚未喷涂标识的其他公务用车,按照“应涂尽涂、不留死角”的原则,统一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和监督电话。全市除公安、检察、纪检、国安少数侦查办案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必须公开亮明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鄂州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李钰凤 通讯员徐波  责任编辑陈振亮 李钰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