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财政局顺利完成财政票据存根销毁工作

根据《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区财政局非税办对我局集中存放的2012年及2012年之前的财政票据存根进行了清理造册登记,并报市财政局批准后,于2017年6月30日统一在鄂州市远大造纸厂将保存期满的财政票据存根进行打浆销毁。此次销毁工作,是我局首次自行组织,并邀请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领导进行现场监销。

本次销毁的财政票据存根共计66.4万份,其中手工票据26万份,机打票据40.4万份,涉及区直单位、乡镇(新区、开发区)等多家部门历年缴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收款收据、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及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专用收据等。

针对销毁工作涉及面广、票据期限长的实际情况,区财政局非税办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领导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存根进行了认真清点,并与单位填报的《鄂城区财政局票据核销报表》逐一核对,确保我区财政票据合理使用、规范保管、安全销毁。

(责任编辑  肖胜)

 

(作者:鄂城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