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五项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多措并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了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一是制度建设作保障。市财政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系列重要文件,其中以《中共鄂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鄂州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市财政局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市财政局“AB”角工作制实施意见》四份文件为代表,进一步健全市财政局反腐倡廉机制。

二是领导干部当示范。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党组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书记在班子的核心作用,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坚持理论学习,做廉洁从政表率。

三是学习教育夯基础。市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学习组坚持抓好固定学习日制度,每周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学习,半年来,先后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邓江明、市纪委常委明思哲等专家作专题辅导。结合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开展了“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谈话、观看廉政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等系列活动。

四是严管严查强督查。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七一”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等工作,从管理、督查两方面强化督查力度。

五是党组党委抓整合。从抓机关和抓机关党委两方面整合力量,将机关有关工作要求、制度等落实到机关党委的工作中,围绕《中共鄂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进行考核、通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   陈静)

(作者:市财政局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