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一)

连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相继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学思践悟、忠诚履责,为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鄂城区纪委:6月29日,鄂城区纪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传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并就报告内容开展交流讨论。

“党代会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传递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强音,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鄂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丁斌表示。

梁子湖区纪委:7月4日,梁子湖区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以及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学习、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推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梁子湖区落地生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华容区纪委

7月5日,华容区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开展学习讨论。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要把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细致地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协调工作;要认真梳理总结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精心谋划部署下半年工作安排,为华容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7月3日,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召开组务会,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就如何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该纪检组坚持学深悟透,深入学习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向党代会的工作报告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大党内监督力度,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立足职能定位,坚持纪挺法前,实践“四种形态”,不断推动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着力完善谈话约谈、提醒建议、执纪办案等制度,有效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7月3日,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召开组务会,深入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该纪检组组长王德友围绕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三个专项治理”“加强党内监督”“抓好执纪审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他要求,要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列出清单,定责任、定时限、定销号,督促整改,提醒约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真正做到纪严于法。

驻市城建委纪检组:7月4日,派驻市城建委纪检组召开组务会,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大讨论。

参会党员干部们一致表示,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开展学习,把省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着力做好当前的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积案的化解;严格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

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7月3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组人员要充分认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驻局纪检组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确保做到人人皆知、个个牢记于心。认真履职尽责,为实现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驻局纪检组要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对表调焦,注重成效,全面落实下半年纪检工作。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紧盯“关键少数”,依靠“关键少数”,将“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推进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围绕重点强执纪,坚持做到执纪全覆盖、零容忍。围绕群众满意强治理,坚持做到重常态、求长效。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