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启动气象灾害(高温) Ⅲ级应急响应

自7月21日以来,我市已经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超过37℃。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3天我市日最高气温还将维持在37℃以上。

根据《鄂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7月24日15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高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鄂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建议重点加强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防范高温天气对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的影响;加强水利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

(责任编辑 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