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国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大豆。

1 分类

1.1 根据大豆的种皮颜色和粒形分为五类

1.1.1 黄大豆:种皮为黄色。 按其粒形分为以下两种:

1.1.1.1 东北黄大豆:粒色为黄色。粒形多为圆形、椭圆形,有光泽或微光泽。脐色多为黄褐、淡褐或深褐色。

1.1.1.2 一般黄大豆:粒色一般为黄色、淡黄色。粒形较小,多为扁圆和长椭圆形。脐色为黄褐、淡褐或深褐色。

1.1.2 青大豆:种皮为青色。按其子叶的颜色分为以下两种:

1.1.2.1 青皮青仁大豆。

1.1.2.2 青皮黄仁大豆。

1.1.3 黑大豆:种皮为黑色。按其子叶的颜色分为以下两种:

1.1.3.1 黑皮青仁大豆。

1.1.3.2 黑皮黄仁大豆。

1.1.4 其他大豆:种皮为褐色、棕色、赤色等单一颜色的大豆。

1.1.5 饲料豆(秣食豆):一般籽粒较小.呈扁长椭圆形(肾脏形).两片子叶上有凹陷圆点,种皮略有光泽或无光泽。

1.2 互混限度

1.2.1 前四类大豆混有异色粒限度为5.0%,其中混有饲料豆限度为1.0%。

1.2.2 饲料豆中混有前四类大豆不限。

1.2.3 前四类大豆中混有异色粒超过20%的为杂色大豆。

1.3 大豆中的褐斑纹和黑斑纹粒(俗称花脸豆),凡肉眼能看见斑纹的均属异色粒。

1.4 大豆中的名贵品种和分类中不能包括的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

3 名词解释

3.1 纯粮率

除去杂质的大豆(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重量的百分率。

3.2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2.1 未熟粒

籽粒不饱满,瘪缩达粒面 l/2及以上或子叶青达 l/2及以上(青仁大豆除外),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颗粒。

3.2.2 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子叶的颗粒。

3.2.3 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子叶的颗粒。

3.2.4 破碎粒

子叶残缺(包括整半粒)、横断、破裂的颗粒。

3.2.5 生芽、涨大粒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或吸湿涨大未复原的颗粒。

3.2.6 霉变粒

粒面生霉或子叶变色变质的颗粒。

3.2.7 冻伤粒

籽粒透明或子叶僵硬呈暗绿色的颗粒。

3.3杂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 筛下物

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无机杂质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3.3 有机杂质

无食用价值的大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4 色泽、气味

一批大豆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检验方法

大豆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 GB 5490~5539— 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5 包装、运输和储存

大豆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林贤明。

(责任编辑 邱菁)

(作者:云上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