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基层监管所有效发挥作用,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市食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细化方案,全面部署。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标准、示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创建活动方案》,从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并召集3个区局局长、13个监管所所长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对照创建要求,分析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各所按时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是明确方向,夯实基础。积极指导基层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四有两责”要求,对照《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乡镇(办事处)标准示范所创建验收标准》,在基层所建设“十个一”标准配备上下功夫。补齐硬件,完善软件,逐项准备迎检资料,争创省级标准所。
三是严格督查,强抓落实。制定了工作完成时限表,签订了任务完成责任书,建立了督导工作台账制。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建立工作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未按照规定完成的工作任务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同时积极加强系统内沟通交流,通报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切实提高基层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