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报告出炉 门诊人均花费196.17元

近日,市卫计委公布我市6家公立医院2016年1-6月份10项重点费用控制监测指标。数据显示,我市患者上半年在这些医院就诊,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分别为196.17元和6260.1元。

据介绍,这10项费用控制指标包括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均医药费用、药占比、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比重、平均住院日、管理费用率、参保患者个人支出比例、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据统计,以上10项指标中,市中心医院分别为:215.2元,10379.72元,34.93%,18.91%,17.98%,19.78元,9天,25.06%,40.27%,6.97%;市中医医院为:215元,6711元,32.39%,18.33%,6.76%,11.61元,12天,14%,30%,4.6%;市妇幼保健院为:162元,3814元,26.5%,29%,7.4%,15.75元,5天,18%,53.61%,5.33%;市三医院为:114.81元,3476.87元,30.57%,26.28%,7%,8.02元,9天,6.37%,33.71%,5.9%;鄂钢医院为:260元,9888元,43.5%,7.5%,18.4%,14.04元,14天,0,27.78%,3.23%;程潮铁矿职工医院为:210元,3291元,83%,11%,7.1%,6.5元,8天,3%,20%,0.3%。 

针对少数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现状,市卫计委决定将整治过度医疗行为、减轻患者负担作为下半年重要任务来抓。特制发《全市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推进“合理诊疗规范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公立医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规范收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市卫计委要求各公立医院选择10项重点费用控制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医疗费用明显不合理增长的医院,给予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的增长。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避免过度检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严格实施临床路径,探索单病种收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 (记者郭爱兵通讯员邵朗  编辑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