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省煤炭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四督导组到鄂州开展督导活动,组长万寿雄等一行6人实地检查鄂州电厂发电车间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座谈会听取鄂州市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现场检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在座谈会上,鄂州电厂、鄂州供电公司负责人报告了本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治理情况。副市长江国新陪同检查,出席座谈会,市经信委、发改委、安监局等部门领导,鄂州电厂、鄂州供电公司等企业负责人接受督导。
今年5月,鄂州成立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专委会领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三大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动,先后排查企业960家(次)、治理隐患1300处。专委会加大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从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等方面,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市电力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督导组组长万寿雄指出,鄂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地方实际,组建工业安全生产专业专委会负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不断完善电力应急管理并扎实开展应急演练;鄂州电厂、鄂州供电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安全投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等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运行良好,通过开展检查和隐患治理,消除了一批重大隐患,企业实现安全发展。今年以来,鄂州市内电力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成绩值得肯定。
万寿雄代表督导组向鄂州市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树立安全生产大于天的意识,严查严管,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好的环境。二要强化责任压实,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把责任压实到部门,突出行业监管。鄂州要高度重视余热余压发电等“小发电”日常监管,加强农村地区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三要强化排查整改,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鄂州电厂的生产部分和项目部分要隔离,要督促市内“小发电”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四要强化源头防范,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相关演练,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