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两不”专项治理问责83名“太平官”

近日,因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对主抓和分管工作疏于监督、放任不管,鄂州市公安系统4名领导干部、市民政局1名分管副局长、市优抚医院2名领导班子成员等人被一次性问责处理,在该市引起强烈反响。

据悉,4月下旬,省电视问政栏目《党风政风前哨》曝光鄂州交警支队车管所“指定驾考体检医院、收钱就过”的问题,该市迅速对此展开调查,并根据查实情况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包括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在内的5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副支队长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主要负责人万某某,市优抚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刘某某和分管副院长戴某某均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级。

据了解,今年以来,鄂州市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各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太平官”问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混混官”问题,躲闪腾挪、作风疲沓的“懒散官”问题。通过执纪审查、集中检查、审计监督、明察暗访、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督办核查等多种方式,共发现“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171个,涉及党员干部199人。在对相关问题线索严格核查的基础上,该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的问责。目前,已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和通报曝光等方式问责单位14个,采取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曝光、诫勉谈话等手段问责党员、干部83人。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