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月23日上午我市将鸣放防空警报

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增强防空意识、危机意识和超前防范意识,加强危机的宣传教育和体验性训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依据,市政府决定组织一次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鸣放时间

2017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20分

二、 警报鸣放信号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3分钟。

警报鸣放期间,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媒体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发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全市警报鸣放工作顺利进行。

试鸣期间热线电话:5032995 5032941

特此公告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