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召开防治船舶污染物相关文件征求意见会

近期,市政府组织召开《鄂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鄂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制度》、《鄂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征求意见会,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港航海事局等15家单位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按照《水污染防治计划》(国发〔2015〕17号文件)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2017年须建立和编制防治船舶污染物相关文件。《鄂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港航海事局组织编制。征求意见会上,市港航海事局详细汇报了相关文件的编制背景及内容,参会人员提出了相关文字表述应修改完善和进一步补充相关单位职责等意见。会议结束后将根据修改意见抓紧修改和完善,尽快报请市政府通过后发布实施。

(作者:姜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