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鄂州三大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

记者从市水产局获悉,

自2018年1月1日起,

我市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梁子湖武昌鱼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实行全面禁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和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等要求,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兵多次强调,长江大保护,鄂州作先行,千方百计搞好梁子湖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市政府于12月4日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方案》。

我市三大禁捕保护区涉及1089条专业捕捞渔船、3000多位渔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及社会保障等问题。《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方案》要求,各区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摸底调查、制定方案、政策宣传、签订协议、资金筹措等工作。

  • 各区要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内容和标准,并与保护区全面禁捕渔民签订《保护区全面禁捕协议书》。实行市、区、乡镇三级财政统筹,市级财政对各区全面禁捕的捕捞渔船给予一定补助。

  • 渔民退捕转产转业后,各区和相关部门要负责规范自用船舶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加强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 要统筹推进渔民户籍、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以及生活困难补助等社会保障措施落实。退捕渔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就近纳入村(社区)管理,享受当地村(居)民待遇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熊孝平 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