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水产局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交账销号的公示

鄂州市水产局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交账销号的公示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我单位整改任务共有4项,对应整改序号为11、27、31、78项(按省方案序号)。现根据“限期交账、按规销号”的要求,对上述4项任务予以交账销号公示。

10月20—30日,鄂州市政府督查室、市水产局和媒体记者联合组成渔业污染整治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对全市渔业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工作专班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资料台账和查看水域现场等方式,全面检查了各地湖库拆围、投肥(粪)养殖、珍珠养殖的整治完成情况和长港拦河大毫及迷魂阵等非法渔具的清理取缔情况。

1、湖库拆围工作情况:各区成立了湖库养殖行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多次现场调研、督导推进。华容区、梁子湖区等重点拆围地区都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拆围奖补办法,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有效推动了拆围工作开展,保障了渔区稳定。截止10月底,全市22011亩的湖库围网水域已全面完成拆围任务。

2、取缔珍珠养殖情况:我市各类水域的珍珠养殖行为已于2017年4前全部取缔,共取缔珍珠养殖8430.5亩,目前各地均无珍珠养殖行为和反弹现象。

3、禁止投肥(粪)养殖情况:全市江河湖库禁止投肥(粪)养殖的法制宣传覆盖率、禁投承诺签订率、投肥(粪)养殖查处率均达100%。目前全市已全面禁止江河湖库投肥(粪)养殖行为。

4、江河围栏及迷魂阵清理取缔情况:各区按照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了清理取缔长港拦河大毫及迷魂阵等非法网具专项行动,全市共取缔违法网具300多部,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鄂城区克服重重困难,完成跨界湖泊三山大湖的拆围工作;华容区注重拆围后续安全工作,落实专项资金,清除水下木桩;梁子湖区共出动无人机三次,对区域内珍珠养殖反弹现象进行巡查,加强常态监管,有效保持了取缔珍珠养殖工作的良好成效。


鄂州市规范整治湖库养殖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