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联合心泉志愿服务队开展第四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暨志愿者、居民捐献签订仪式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落实《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精神,继续推进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7年12月18日,鄂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心泉志愿服务队、落驾坪社区,开展第四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暨志愿者、居民捐献签订仪式,落驾坪社区相关领导及志愿者、居民25人参加了活动。

仪式开始前播放了武汉同济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鄂州电视台《对话》节目中讲解人体器官捐献相关流程,及解答市民有关疑问的视频和鄂州市红十字会与鄂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器官捐献宣传片,年仅8个月大男婴因病夭折,其父母无偿捐献爱子器官救治他人,感动了在座所有人员。

志愿者发放了新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自救互救知识等宣传资料70余份,2名志愿者现场签订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