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今日开庭 雇主为何放弃民事赔偿?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汤琪)今日上午,备受舆论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将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今年6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放火,导致雇主家中女主人及其三个孩子死亡,由于事件太过惨烈,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12月17日,该案被害人家属林生斌在微博上公布了庭审时间,他说,不知怎么去形容此刻的心情,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另据媒体报道,林生斌已放弃民事赔偿,唯一的诉讼请求就是严惩嫌疑人。

图为起火大楼。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痛心一幕

——保姆纵火,雇主“老婆孩子在天堂”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22日清晨5点,杭州蓝色钱江高档小区18楼一住户家中发生大火,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不幸殒命。经查,公安机关认定是人为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焕晶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微博数据显示,该案发生的第二天,6月23日,被害人朱小贞的丈夫、三个孩子的父亲林生斌以“老婆孩子在天堂”为名开通微博并持续更新,讲述案发经过和后续情况,引起网友强烈关注。

案件曝光后的一段时间里,关于高楼层消防安全问题、保姆甄选机制等问题也被多家媒体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并透露,莫焕晶在该雇主家中从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家中财物。

经依法审查,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蓝色钱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并于8月21日提起公诉。

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案情。微博截图

保姆涉赌

——案情复杂重大,延期开庭

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在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或以买房为由向朱小贞借款,所得款项均被其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

起诉书还披露称,案发前一晚,莫焕晶又用手机进行网上赌博,输光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搏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最终导致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该案原定于11月21日前开庭审判,却因案情复杂重大,经浙江省高院批准,该案被延期三个月。

“半年的苦苦等待,终于本月21号要开庭了。”林生斌在最新的微博中透露了即将开庭的消息。据媒体报道,21日上午9时,“蓝色钱江放火案”将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

被害人家属放弃民事赔偿

——对判决有何影响?

根据开庭前一天媒体的报道,林生斌称,他已决定放弃对莫焕晶的民事赔偿,只求法庭能够从重判决。

林生斌代理律师也对媒体表示,放弃民事赔偿有利于法庭从快审理这个案子,一旦有民事赔偿的话,法庭要考虑到底有多少损失,要怎么赔,所以速度就会比较慢,被害人对法庭唯一的诉讼请求就是严惩嫌疑人。

那么,林生斌的唯一诉求是否真的能在庭审时起到影响呢?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告诉中新网记者,放弃民事赔偿对从重判决“会有效果”。

王殿学解释说,被告人如果能够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的话,一般会酌情从轻,但被害人已经表现出无法谅解的态度。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也认为,被害人放弃民事诉求对量刑“有可能起到一定影响力”。他对中新网记者分析说,“在这件案子中,被害人以一种非常决绝的方式拒绝赔偿,斩断了被告人希望通过取得谅解得到从轻处罚的想法。”

不过,安翔表示,法官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定,首先要考虑定罪,其次才是如何量刑,被害人一方的态度与定罪无关,对于量刑的影响力也有限。

图为起火大楼。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保姆狱中悔过

——会否影响量刑?

开庭前有媒体披露,莫焕晶在杭州看守所里给林生斌写了一封道歉信,她在信中表示,“如果我死了能让你好过一点,我真的愿意立刻去死。”

“被告人表示自己有悔过的意愿,可以用很多种方式,比如,哪怕被害人不提,她仍然可以在法庭上充分表态说自己非常后悔。”安翔表示,尽管被害人不提,被告人仍可以做出赔偿的努力,完全按照法律上的规定甚至高于规定去做出赔偿,以求从轻判决。

不过,根据莫焕晶辩护律师党琳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莫焕晶没有赔偿能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

王殿学也告诉记者,莫焕晶的认罪确实会成为一个从轻判决的情节,但在这件案子中是不足以影响到绝对的“从轻”,因为这远远不如被害人受到的伤害。

保姆称“没想杀人”

——会否导致杀人动机不足?

记者注意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莫焕晶是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提起的公诉,未涉及所谓故意杀人罪。

党琳山也对媒体表示,莫焕晶的动机是想放点小火,然后把火救了,让朱小贞感激她,她再去借钱,她一直供述她的动机不是杀人。

安翔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也对罪名做出了释疑,他介绍说,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这一类犯罪中的一种,这类犯罪的特点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对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一种侵害,无需对特定的某一个人起了杀意。

“你只需要知道,你放火的行为本身不仅有可能烧死这家人,甚至也可能烧死更多人,但你仍然追求或者放任这个结果的发生,最后也果然发生了,所以说被告人是否对这家人有特定的杀意,不会对判决有什么影响。”安翔进一步解释说。

王殿学则认为,至少“放任杀人”的意图比较明显,他表示,“故意杀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我想杀了你”,一种是“我放火,你是否死亡我不管,但很有可能死亡”,这种放任也属于故意范畴。

安翔补充说,“这件案子最终造成了他人死亡,肯定是要从重处罚的,但是不是判死刑,判了死刑还要看是立即执行还是缓期两年执行,这些是法官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地方。”

“如果能积极赔偿,能得到家属谅解的话,判死刑的概率比较小,但这个案件是比较困难的。”党琳山在开庭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责任编辑 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