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激活力 ——2017年鄂州市正风反腐综述之三

1月8日上午9时许,白底黑字的“鄂州市监察委员会”牌匾与一旁的“中共鄂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牌匾共同呈现在公众眼前,我市全域完成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

此前,梁子湖区、华容区、鄂城区监察委员已于2017年12月相继成立并挂牌运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去年6月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刚开始摸底,鄂州就闻声而动。市委坚决担当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对改革周密部署、一线指挥,3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鄂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径图,保障了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委书记李兵亲任“施工队长”,精心组织指挥,人大、纪委、组织、检察等相关方面密切配合,确保了我市市区两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秉持“一盘棋”全域推进的思路,市纪委建立专班每日例会、督查督导、“一周双报告”等制度,掌握实时进度,及时梳理、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成立3个督导专班,20余次深入一线进行督导,帮助化解难题,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高质量推进。随着市、区两级共39名转隶人员到位融合办公,两级监察委员会依法依规依程序组建并挂牌,我市也成为全省首家完成县级监委组建的地级市。

思想火花在砥砺中升华。合署办公以来,通过家访、个别谈心、集中谈话、开展组织生活等形式,促进人员思想融合和情感融合,快速成为“一家人”。挂牌第二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严冀钢即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上了第一堂党课,要求大家在信念上、政治上、责任上、能力上、工作上、作风上、纪律上、廉洁上做“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激发了大家强烈的思想共鸣和责任担当,产生有益“化学反应”。

“脱下‘检察蓝’,走上监察岗,随着‘战场’的转移、业务的融合,我在工作上不仅要讲法律,更要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转隶后被分到第四审查调查室的肖红霞,在笔记中写道。“新兵”有“恐慌”,“老兵”也倍感压力,但在市纪委监委密集组织的岗位培训、交流研讨、实战帮带活动中,“恐慌”和压力正在深入融合中变成奋进的动力、拼搏的活力。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兮 责任编辑彭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