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整治规范养犬

3月16日,我市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开展整治规范养犬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薛四清出席并讲话。

为切实加强市区养犬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决定从3月1日起,对市区养犬进行整治规范。按照“禁限结合、严格管理”要求,逐步实现以下目标:“三个百分之百”,即辖区住宅小区宣传率、犬只免疫率、养犬登记办证率达100%;“两个没有”,即城区没有大型犬、烈性犬,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商场、商业街区、少年儿童活动场所、餐饮场所、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候车室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没有违规溜犬现象;“一个明显减少”,即违规养犬行为明显减少。

薛四清对宣传、入户调查登记、统计上报汇总及部门联合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经费、装备、人员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规范执法;要密切配合,确保养犬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鄂州日报记者 盛鑫睿 责任编辑 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