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2018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出台

3月29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2018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旨在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解决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和露天焚烧秸秆、餐饮油烟污染、垃圾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中明确,各区、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以及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切实达到全面完成省定PM2.5、PM10和优良天数比例等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及大气主要污染物SO2和NOx总量减排目标。

各区、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其中,鄂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78%,华容区78%,梁子湖区80%,鄂州开发区75%,葛店开发区78%。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有化解过剩产能、重污染企业搬迁、“小散乱污”企业治理、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能源结果调整,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工业污染防治,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重点行业调控;移动源污染防治,有机动车环境监管、提高新车准入门槛、禁行限行、油气回收;面源治理,有扬尘污染控制,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矿山整治、城乡绿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应急预案、预报预警等6大方面。

大气主要污染污总量减排工程。涉及电力行业、钢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

为确保目标实现,市政府将对各区、开发区和有关市直部门实行目标考核。其中,各区、开发区考核以空气质量、重点任务和减排项目完成情况为主,各市直部门考核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为主。

据悉,下一步,市环委会和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督察力度,对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通报。对履责不力、影响严重的将提请纪检部门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倒逼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戴静 责任编辑 彭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