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干部开展综治法治学习

2018年5月10日上午,市物价局集中组织开展综治、法治学习,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省人大常务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07年5月31日通过的《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鄂州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鄂州办发[2016]4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3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2018年市直单位综治、法治考核标准。结合价格专业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价格条例》,局法规科负责人就部分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此外,集中学习了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

大家群策群力研究、讨论了新办公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汉玲听取大家讨论发言后要求按照部署积极做好人防、技防和宣传等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建设,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