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什么?怎么改?看完这些你就明白了

7月3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2018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19年推开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为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我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在鄂城区全域以及其他地区11个村(社区),即华容镇芦花村,庙岭镇黄泥畈村,三江港新区黄柏山村,梧桐湖新区鲊洲村、六十村,涂家垴镇张远村,葛店开发区桥头村、太武村、东街社区,凤凰街道莲花村,西山街道塘角头村开展并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将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村、组两级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水面及“四荒地”等资源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规范集体资源资产财务管理,清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按照资产类别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严格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改革的范围必须严格限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股份流转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确保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实行“量化到人、发证到户、社内流转、静态管理”。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学文 责任编辑徐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