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鄂州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鄂州城乡一体的城市格局、城乡一体化试点示范的工作基础、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宽松氛围、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态势,都为我们探索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加快乡村振兴进程提供了巨大机遇。
探索城乡规划融合路径。坚持全域规划的理念,高标准编制完成《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暨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18—2020)》,构建“主城区+产业功能新区+特色镇+中心村湾”四级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廓清城乡发展目标,区分城乡发展的不同要求,确保城乡发展各自精准发力,彻底解决目前边界不清、要求不明、标准模糊、统筹无序的状况。坚持“多规合一”,探索在现有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继续融合林地建设保护规划、水系治理建设规划、农村路网建设规划,实现“七个规划一张图,一张蓝图管全域”。坚持维护规划权威性、严肃性、连续性,维护规划法规的权威性,强化规划的硬约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个目标干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努力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探索城乡产业融合路径。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加强城乡规划边界的管控,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约束权威,确保农业基本生产能力稳定。加快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步伐,对接鄂州现代物流产业,抢抓武鄂黄黄城市融合发展机遇,全方位畅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融通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农村科技工程、农村电商工程、“三乡”工程、农旅融合工程等,有序有效促进城市资本下乡,加快补齐鄂州农村二、三产业短板。结合鄂州实际做活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文章,对现有农村流转土地、生态农业基地、特色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产业融合和机制创新,加快农业整体升级转型步伐,全面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
探索城乡基础设施融合路径。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水电路气”等配套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农药化肥减量、湖库江河禁养禁捕、畜禽养殖禁限分区、秸秆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和政策措施,实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的统筹修复、治理和保护;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垃圾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厕所革命”和村湾绿化美化,确保《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坚决落实《梁子湖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规划》要求。自觉坚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注重农村村湾建设的乡土味道,体现乡土风情,留住乡村原貌。加强古建筑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开发,保护古树名木,建设一批乡村公园。
探索城乡公共服务融合路径。加快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进社区,做好城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打造具有更多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空心化”和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探索推广“寄宿制+校车”模式,优先保障农村学生入学。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乡村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大型项目成片征拆安置,建设一批体现转移人口市民化核心要求的农村新型社区。做好做实市就业服务中心,全方位开展农民创业就业技能免费培训,加大就业服务力度,为农村人口提供更多就业渠道。高质量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方位落实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系列基本扶贫政策和其他特别帮扶政策,确保在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探索城乡社会治理融合路径。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推动公共文化活动下乡,大力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活动,突出解决农村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人情变异等“四风”问题。坚决打击农村宗教非法活动,有效推进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实现管理下沉、自我服务、社会协同、自治共享。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夯实平安鄂州根基。推进警察、律师进村(社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1+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平安法治建设,坚持实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山林水面承包、“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从根本上净化农村社会治理环境。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增强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农村人气。加强农村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让农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选准选好乡村振兴的带路人。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培养和留住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致力于乡村振兴的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第一线。加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确保鄂州乡村振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 赵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