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大调研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8月2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袁谟浩率调研组,就我市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进行调研,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程少云等领导陪同,市直相关门部门负责人、市红十字会部分理事单位参加此次活动。

(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袁谟浩亲自带头体验实操)

(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程少云心肺复苏实操)

调研组首先实地视察了湖北省红十字会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在多媒体实操室,调研组观看了心肺复苏宣传片,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讲解了心肺复苏CPR的基本内容并现场示范操作要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袁谟浩、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程少云等四位领导亲自带头体验实操,领导们表示,“应急救护培训非常必要,掌握了急救技能,关键时刻就能救人救己。”

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柏琳琳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名誉理事长易春明、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委员会部分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开发区)、街道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汪卫华向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领导作了表态性发言。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袁谟浩作了重要讲话。在充分肯定市红十字会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和“三救、三献”、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的同时,对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落实红十字法、依法履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做好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促进该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继续发挥优秀志愿者的影响力,探索红十字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二是要整合政府资源,增强社会合力。希望卫生、财政、民政、教育等相关政府部门支持红十字会工作,落实理事责任,切实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的困难。各区(开发区)、街办要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要求成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区人大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执法检查。三是要整合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红十字会影响力。利用好专栏、宣传栏等手段加大宣传,在公园、文体中心、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立固定宣传栏、投放宣传手册来宣传红十字相关知识。要进一步发挥好红十字会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的作用,倡导机关单位党建、共青团、老干局、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以开展党组织活动、教育活动的形式参观学习体验,更深层面扩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