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切实推动抗癌药实现终端价格的降低,国家医保局多措并举,平行推进,在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督促企业根据税收政策确定药价、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等方面不断加快步伐。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的下调。
降税减赋,红利让利于民
对前期国家谈判的抗癌药,国家医保局协调相关企业根据税收政策调整情况,重新确定药品价格,使税赋减少的红利全部让利于民,让患者获益。
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抗癌药等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同时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部分进口抗癌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按照税收调整的政策,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已经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规划,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部分地区挂网药品价格下调
此外,对目录内的抗癌药,国家医保局积极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切实降低药品价格。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印发通知提出要求,各地也在抓紧部署,有的先行地方还积极探索了区域联盟集中采购,放大市场,激励企业降价。
据了解,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的下调。
抗癌药准入谈判预计9月底前完成
对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国家医保局通过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疗效明确、临床必需的新药、好药,通过谈判以合理价格及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根据国家医保局提出的谈判药品范围,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
在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拟谈判药品范围后,国家医保局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 徐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