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纪工委再次发布严明防汛纪律的通知

近期,我市连降大到暴雨,外江内湖水位猛涨,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使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到防汛救灾的工作中,鄂州开发区纪工委再次严明防汛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一、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各党组织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全员全力投入到防汛救灾之中。各党(总)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无条件服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将防汛救灾责任压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个党员身上,在紧急关头能勇于站出来,勇于担当,勇往直前。

二、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遵守防汛各项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违抗上级决定命令;不准借防汛之机公车私用;不准在值守期间擅离职守;不准在防汛期间借机谋取个人利益;不准在防汛期间(含夜间)饮酒;不准参加各种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准借防汛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准借防汛之名公款吃请。

三、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纪工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用铁的纪律,铁的规矩约束每个党员干部。对不服从组织调度、不落实防汛救灾责任的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以及违反宣传、报备工作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