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调研员邵同民(2015年6月已退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邵同民在担任原湖北鄂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期间,清算组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2856元,邵同民对此负直接责任。此外,清算组还存在违规列支招待费用问题,邵同民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邵同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梁子湖区政府原副区长曹立潮(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挂职)在操办女儿婚宴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10月,曹立潮在操办女儿婚宴后,违规收受下属所送女儿结婚礼金共计600元,并在向组织的报告中隐瞒有关情况。2018年8月,曹立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3.鄂城区汀祖镇信访办主任刘德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经刘德林同意,汀祖镇信访办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信访维稳岗位津贴共计7105元。2018年6月,刘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清退收回。

上述3起案例既有存量问题,也有增量问题。这些问题再次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强化党性修养、锻炼党性心性,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注重防范老问题反弹、回潮、变异,也要发现解决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鄂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赵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