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全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了解到,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正式启动。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20元。
据悉,2019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税务局统一征收。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村组(社区)或现居住村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2019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参保缴费(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办理户口后,仍可参保缴费)。
城区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社区归集后在鄂州农商银行缴费,也可个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鄂州农商银行任意网点或市税务局办税厅办理缴费,或者在“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手机APP自助缴费。农村居民由所在村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归集后在鄂州农商银行缴费。如遇到无法正常缴费,参保居民可到各区税务局办税厅或市民中心办税厅查验处理;如因参保问题无法缴费,则可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村组(社区)进行查验处理。任何有关问题都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闻讯 通讯员徐利剑 责任编辑徐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