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湖北环境问题信访件106件

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29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06件,其中来电80件,来信26件。重点交办件5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31件、黄冈市13件、孝感市10件、荆门市8件、宜昌市7件、襄阳市7件、黄石市7件、随州市6件、咸宁市4件、鄂州市4件、恩施州4件、荆州市3件、十堰市1件、天门市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64件、水污染类39件、噪音污染类31件、生态破坏类23件、土壤污染类14件、其他污染类4件。

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711件(来电2235件,来信476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86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

(源自《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徐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