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财政局四项举措做好扫黑除恶资金保障工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人民福祉和国家安全。鄂州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勇于担当、积极有为的精神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履行党组责任。鄂州市财政局积极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立了扫黑除恶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主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保障水平。鄂州市财政局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2018年安排市扫黑办专项工作经费80万元,安排市中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150万元,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经费475万元,充分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专项斗争资金发挥效益。扫黑除恶经费资金性质特殊、意义重大,更要管好用好。鄂州市财政局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沉淀闲置。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社会正气。鄂州市财政局利用官方网站、大厅显示屏、微信群等进行多方面宣传,及时转发、传播我市扫黑除恶成效。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在网站和局内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同时,加强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一支阳光、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作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