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王立作表态发言:坚决彻底整改到位 全面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2月25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鄂州市情况反馈会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马建中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王立作表态发言,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彻底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立行立改、问责上动真碰硬、落实上务求实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保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鄂州落地生根见效。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李瑞勤出席会议。代市长刘海军主持会议。

督察指出,鄂州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领域区域环境问题依然存在,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水环境保护问题突出,部分领域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要求,鄂州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标对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解决到位,不出现反弹或反复。

王立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给予鄂州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他说,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既充分肯定了鄂州前一阶段的工作,又指出了当前我市环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鄂州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格标准、照单全改。

王立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市上下要借本次督察的“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建设江南美丽田园城市。要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落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鄂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鄂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王立要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照整改任务,迅速制定全市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序时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四个清单”,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实效,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以钉钉子的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堵漏洞,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抓好整改落实。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为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刘海军主持会议时要求,要坚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提高鄂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开发区、街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鄂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9月7日至18日,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鄂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2月25日向鄂州市委、政府反馈了意见。反馈会由代市长刘海军主持,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马建中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王立作表态发言。副组长李瑞勤,督察组、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鄂州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鄂州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督察指出,鄂州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领域区域环境问题依然存在,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环保“一岗双责”压得不实不紧、部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城市规划建设中生态环保导向作用不明显。二是水环境保护问题突出,湖泊保护与系统治理不到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滞后、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能力不足。三是部分领域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滞后、异味及扬尘污染整治不力。

督察要求,鄂州市地处长江之滨,有山有水区位好,生态财富弥足珍贵。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切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要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开展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快调整优化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提标改造;加快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照现有环保基础设施的能力加快补齐短板;深刻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对标对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解决到位,不出现反弹或反复。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健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切实把生态环保压力层层传递到位,把生态环保责任压紧压实。

督察强调,鄂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鄂州市委、政府进行移交。鄂州市委、政府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童庆 见习记者蒋康康   责任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