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鄂州41名业主终于“回家”了

12月27日上午9点,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文松花园小区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41套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41套房屋的业主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执法监督员受邀现场见证交房全过程,业主们纷纷为市中院点赞。

2007年,鄂州市中医院以1200元/平方的价格团购了鄂州市文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1套商品房屋。后来由于房价上涨,开发商一直不愿交付 。2011年,法院作出判决:中医院按1480/平方的价格向文松公司支付全部购房款。文松公司向中医院交付41套商品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文松公司对判决不服,长期信访和上访,不配合法院执行。

12月27日,市中院决定进行强执。执行法官来到文松花园小区售楼中心找到相关责任人,出示相关文件,要求开发商配合业主收房。由于开发商不配合,不愿交钥匙。执行员分成6组,委托开锁师傅将房屋强行开锁。因为涉案房屋较多,又不确定房屋内是否有已经售出、装修等特殊情况,避免执行过程中损害其他人合法利益,执行员作出了边执行边交付的决定。经过执行法官和开锁师傅一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当天,31名业主陆陆续续在自己的新房内完成了房屋交接手续,要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剩余10套房屋近期内完成交付手续。

业主王女士眼里泛着激动的泪花:“十多年了,终于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啦!”至此,十多年的商品房购房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鄂州中院通过强制执行,有效化解了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