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8日在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杰昌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彰显检察担当
紧扣美丽鄂州建设,强化生态检察。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批捕违法排污、滥砍盗伐、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24人、起诉30人;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紧扣防范金融风险,强化检察应对。加强对策研判,加大打击力度,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6人,依法办理“善林金融”等重大案件,金融犯罪案件积案化解率100%。
紧扣营造创新环境,强化产权保护。制定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十条意见,组织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
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为民司法。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行为16人。
二、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稳定,推进平安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斗争,起诉“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犯罪13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安全观,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57人、起诉1072人。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49人,提起公诉14件97人。2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推广。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全市两级院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集检察服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于一体的网上网下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三、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职务犯罪同步审查案件37件53人,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7件12人,提起公诉4件7人。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专项清理为抓手,加强立案、侦查监督。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共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完善证据意见600余条。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5件。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对执行不当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当事人申诉的20件正确裁判案件。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加大办案力度,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4件,提起诉讼5件,法院判决5件,全部支持起诉意见。通过公益诉讼恢复被损毁林地、耕地91.8亩,督促清理生活、生产垃圾2330余吨,收回国有财产1000余万元。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殊制度。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43人次,加强考察帮扶,促进回归社会。
四、坚持久久为功,深化司法改革,狠抓规范司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对“三类人员”分类定岗进行重新调整。强化新型办案模式建设,重新调整办案单元,出台配套制度30项,规范了统一应用系统线上运行。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55人、不起诉22人。严格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开展非法证据调查核实,对侦查取证中的瑕疵问题,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者书面解释198件,对确有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提出纠正意见10件。
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两部法律”。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网络授课、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岗位练兵、模拟实践、知识竞赛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学习培训。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围绕“以一流的智慧检务建设水平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战略转型”的目标,目前正在进行中心机房、指挥调度中心、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接访等项目建设。
五、全面从严治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过硬队伍
抓政治建检凝心聚力。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交流制度,一月一主题,强化党组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机关党委和支部每月一次党日活动,对支部活动每月一检查,每月一通报。
抓素能强检固本培优。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大规模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带教制和青年干警AB岗锻炼制。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坚持每年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扎实开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等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系统管理,完善考评体系。
抓基层基础厚积薄发。时刻关注基层建设,倾心助力基层发展,鄂城区检察院“两房”建设将投入使用,梁子湖区检察院和葛店检察处“两房”建设完成立项即将动工,华容区检察院建设了标准化的案件管理中心。
(来源:鄂州日报 视频记者 陈振亮 李瑞 周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