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落实《鄂州市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对2017年—2018年高企认定、研发费后补助、发明专利授权、创新平台建设、标准制定等科技创新活动给予奖励和补助,共兑现奖补资金1104.8万元,惠及全市117家单位。
《办法》从14个方面对企业创新研发活动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实现科技资金由直接资助向“后补助”“后奖励”及间接投入等方式转变,更大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据了解,葛店开发区作为我市科技企业最为集中的区域,本次共有46家单位获得共计527.8万元的奖补资金。湖北华威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研发费“后补助”等5个方面奖补资金86.8万元,该单位2018年上半年已获省级科技“后补助”资金75万元。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奥 通讯员刘光辉、宋文俊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