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财政部门作风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动员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财政部门作风建设,市财政局党组近日制定印发《市财政局党组2019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鄂州市财政局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方案》。

《实施意见》对全年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财政职能助力打赢“三打攻坚战”、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23条措施。《实施意见》强调,财政干部要深入理解和把握“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深刻内涵,牢牢把握财政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政治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在财政工作中讲政治。

《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作风建设三年行动的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步骤时限,《方案》要求要重点围绕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假作为和“站客”“看客”“说客”“过客”等突出问题及财政干部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查找分析原因,加强问题整改,研究长效机制,持续改进作风。《方案》还提出开展“岗位大练兵 落实见行动”专题活动、组织财政干部分批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邀请上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授课、举办财政干部专题培训和开办“财政政策大讲堂”等一系列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素质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推进,坚持每季度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持续推动财政部门干部作风建设。

(作者:市财政局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