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鄂州纪委监委这样干!

日前,市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创新监督方式 严格执纪问责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运用10种监督方式,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纪问责。

制定《实施意见》,是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实施意见》安排,市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既打持久战,又打攻坚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文风会风、调研检查考核,重点领域和专项工作等六个方面的20个突出问题。

为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纪委监委在整治工作中将坚持综合施策,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通过开展督促式、暗访式、直办式、点穴式、惩治式、巡察式、派驻式、联动式、警戒式和示范式等10种监督方式,精准履行职责,精准核查判断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量纪执纪,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的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和“站客”“看客”“说客”“过客”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已组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专班,负责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直查快办、审核把关,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将严肃执纪问责,同时每月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兮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