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热点难点 回应民生关切 | 全力打造“放心消费”金字招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管齐下 

近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2018年全市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13件,案值达273.91万元

近年来,我市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方面入手,深化“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商品和服务领域一体化维权、调处纠纷和查处违法一体化联动思路,紧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商品售后服务、不履行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虚假误导宣传以及维修、中介服务欺诈消费者等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采取随机抽查+“靶向式”抽检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

2018年,共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11次,抽检商品366批(次)。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双随机”抽查2次,随机抽取各类经营主体462户,重点针对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互联网和电信服务等四大类服务。

进一步健全“12315”体系建设。完善“一条热线、三级联动、‘五进’延伸”的“12315”纵向一体化建设,以“12315”平台为依托,推动互联网平台应用、“五进”维权服务站拓展,构建热线电话、互联网、微信和“五进”维权服务站“四位一体”的消费诉求多元处理机制。大力推进以消费维权能手命名的品牌维权室建设,发挥一线维权能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机制,落实消费者诉求首接筛查责任制、“诉转案”机制,推进多调联动,提高投诉处理成功率。

2018年,“12315”平台共受理服务领域消费诉求8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85万元。引导、培育ODR企业138家,通过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建立品牌维权工作室6个,开展消费数据分析7次,办理“诉转案”27件;回访投诉举报案件2302件,满意率98.3%,有效避免矛盾纠纷上移和消费上访事件发生。

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法律意识。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指导经营者完善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商品退换货和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鼓励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强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2018年,全市6家大型商超发挥行业自律和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作用,实行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5000余家商户作出商品质量服务质量承诺;旅游等7个行业制定并公示了行业规范。同时,积极推动放心创建活动向更多重点行业和领域延伸、向更深层次拓展,聚力打造放心农资店、放心旅游景区、放心家具店和大型放心商超“四大品牌”,推进创建区域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截至去年底,已创建省级示范商户10家、示范街2条、示范站7个,创建市级示范商户47家、示范街2条、示范站20个;申报第二批省级示范商户34家、示范站2个、示范景区1个,市场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戴静  责任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