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五位一体”“四个全面” | 鄂州出台十六项举措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以2019年1号文件出台了《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促进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意见》共提出16条精准有效的服务举措,主要包括: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提升商事登记效能、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大民营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优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市场监管方式、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安全放心消费、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实施三大兴农工程、推进精准扶贫。

高质量推进商事环境建设,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压缩办事时间,全面推开106项“证照分离”改革,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网上办理,将许可时限压至14个工作日,并将企业简易注销时间减少一半。今年6月底前,将新开办企业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推动准入提速;全面推行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登记办照“零见面”和“一次不用跑”;开通招商落户企业“绿色通道”,提供全程服务,对仓储物流、临空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产业项目,实行市场准入“直通车”服务,支持“航空城”建设。

高质量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实施市场主体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力争新登记市场主体和民营企业数量实现“双增长”;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和计量收费“惠企利企”行动,开展民营企业“优化计量、提质增效”行动,支持鄂州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推进光电子、芯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质量提升。

高质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在市直部门、各区、开发区全覆盖,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强化部门协同、信息互联和联合惩戒;开展乳制品质量管控、肉制品规范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大行动,推进农村、校园、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快培育生态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商标强农工程、合同帮农工程、执法护农工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奥 通讯员熊骏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