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日报评论员文章|​让“看客”看清自己尴尬处境

市委书记王立这样比喻“看客”:“只当瞄匠不当工匠”。“看客”,就是旁观者。社会之大,足以容纳“看客”的存在。但是,如果你兼具某种身份,想当“看客”,就必定不为规则所容,就必定遭遇尴尬的处境。

党员干部,具有党和政府赋予的政治身份,有了这样的身份,就不允许在社会生活中当“看客”。党的宗旨要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要求干部秉公办事、担当作为。若再当“看客”,就是对初心的背叛。

“看客”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概括为: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上级重点工作任务、决策部署,以及对本单位或个人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二是组织纪律性不强。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矩、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三是工作落实不力。在工作中只部署、不落实,遇到矛盾绕道走,当“甩手掌柜”;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只说事情不能办、不好办,不说怎么办、如何办,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在面对群众办事或棘手问题出现时,政出多门,推卸责任,相互推脱,导致事情久拖不决。

“看客”心态,大致有几点: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不想多事惹麻烦;二是经济社会里部分人“一切向钱看”的心理,没有利益驱动就不作为;三是囿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唯恐触碰到自己哪怕一丝丝的利益;四是对群众没有感情,麻木不仁。

幸福是干出来的,而不是看出来的。我们一些党员干部就是没有这种觉悟,成天浑浑噩噩,精准扶贫他一知半解,“三城一化”他不知所云,“三大攻坚战”他懵懂无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他说那是上面的事。一句话,要干你们干,我自袖手旁观。

真的拿厚颜无耻的“看客”们没有办法吗?错,对待当“看客”的党员,有党纪;对待“看客”干部,有国法。够不着开除党籍和走司法程序的,还可以动用组织程序,批评你,约谈你,曝光你,不提拔你,降级使用你。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只需要参与者,不需要旁观者,要让“看客”们清清楚楚明白当“看客”的风险,明白当“看客”就必须面临的尴尬处境。

“看客”这个词最先出自于鲁迅先生的《〈呐喊〉自序》:“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鲁迅先生对“看客”厌恶到了极点,干脆说“看客”死不足惜。

是一步步后退,一步步远离,退缩到自己幽闭的空间,还是积极投入到让我们百年之后都不后悔的火热事业中,相信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会有一个明智的选择。


(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