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积极防范化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要求,鄂州市人社局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预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多措并举防范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注重宣传培训,加强参保扩面。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华容大姐”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为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解答社保政策。以快递员、外卖员、专车司机、网店店主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抓好参保扩面工作;一季度,全市新增扩面企业183家,新增扩面人数3350人;企业缴费同比增长450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同比增长829万元。

二、强化申报核定,提高征收质量。全面落实养老保险费征缴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双基数)分别核定办法,推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双基数”核定、“两表两签字”和“单位申报承诺书”制度,加强社保申报核定征收管理,逐步实现应核尽核、应收尽收。同时督促相关银行将征收到的养老保险费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强部门协同,建立预警机制。组织召开全市防范化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部门联席会议,分析基金收支运行情况,研究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人社、财政、税务、公安、民政、卫生、法院等多部门协商机制,整合共享民政殡葬、疾病死亡、受刑入狱、公安销户等部门数据信息,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生存状态,堵塞冒领漏洞。完善预警机制,基金静态支撑不足2个月时及时预警,积极向政府汇报,落实基金收支缺口财政补助资金到位。

四、规范社保稽核,防止跑冒滴漏。健全社会保险常态稽核工作规范制度,定期对用工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进行专项稽核监督检查,对参保企业瞒报、漏报等情况,依法执行强核强征;对不按规定审批退休、单位拒不参保缴费、个人恶意骗保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一季度,共核实死亡冒领人员3人,追回基金30万元,核实重复冒领人员147人,为本市及市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死亡冒领173.17万元,移交冒领养老保险涉嫌违法人员6名。

五、建立专项资金,完善兜底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前筹措应急调度兜底专项备用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当基金出现“穿底”风险时,由市政府适时启动应急调度资金予以“兜底”,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肖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