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地见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这么定!

构建绩效动态考评体系  树立比拼赶超鲜明导向

王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鄂州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讨论稿)》

5月10日,市委书记王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鄂州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讨论稿)》。会议强调,要科学构建绩效动态考评体系,树立比拼赶超鲜明导向,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为加快“三城一化”建设、担当全省“五个示范”责任使命奠定坚实基础。

《鄂州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讨论稿)》共七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考核内容与方式、动态考评管理、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运用、纪律与监督、附则。考核内容设置为特色创优、共性基础、动态发展、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四张考卷”,考核方式分动态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分为红旗、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全面反馈、严格奖惩、综合运用。

会议指出,制定《鄂州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的新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行动举措,解决我市绩效考核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绩效考核评价推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

会议强调,要以科学体系引领高质量发展,精准确立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通过实行差别化与综合性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设定难度系数、辛苦指数,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增强全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构建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对标管理的绩效动态考评体系,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标融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比拼赶超的鲜明导向。

会议还审议和研究了其他事项。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长庆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