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精神和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对2017年已完工的市教育局等3个重点项目和疾控中心、市妇联两家单位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金额8027万元(预算数7526.65万元,单位实际支出数6428.34万元)。分别由四家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二是加强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的通知》要求,对2018年10个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监控,资金总额3610万元。
三是落实2019年绩效目标评审。根据《关于编报2019年市直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专项评审,评审资金总金额26504.42万元(业务科室预算建议数)。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及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评审。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根据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文本列出的问题与建议,由市财政监督局对相关预算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重点评价取得实际效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将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文本分发到对口的业务科室,使业务科室能够及时地了解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并进行认真研究、积极运用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