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以巡视整改为契机 进一步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市财政局要求广大乡镇财政干部应切实发挥就地就近的优势,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积极参与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确保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明确各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提高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认识,加强对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全面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资金监管重点。市财政局明确各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和剖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完善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要点面结合,突出资金监管重点。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精准扶贫资金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点,在公开公示、信息通达、抽查巡查、问题整改、政策宣传等各个环节,加大资金监管的工作力度。要以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留死角,避免乡镇财政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反复出现,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要积极参与纪委监委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特别是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涉及基层财政的问题和省、市巡视巡查发现的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突出的问题,要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作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