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韩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5月30日,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韩等2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华容区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涉黑案件。

上午八点整,审判长敲响法锤宣布开庭,在法警押解下20名被告人依次进入法庭。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1世纪初期,被告人黄韩网罗“两劳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分别在葛店镇黄矶村、罗庄村等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并发展以黄韩为组织、领导者,黄毅、秦昌胜、黄功能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树立其非法权威,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2起、寻衅滋事5起、故意伤害2起、强迫交易1起、开设赌场2起、敲诈勒索1起、串通投标1起、实施违法行为8起,造成5人轻伤,11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

公诉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一定区域内生活的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对一定行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重要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利用组织的势力、影响,获取政治地位,在党政机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把持基层政权。”

公诉机关提请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罪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该组织及其成员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予以没收。

华容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3名审判员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先后组织召开3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交换意见。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法庭审理过程中,8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2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25名辩护人、2名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公诉人、辩护人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各项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涉案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包括首犯黄韩在内的20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悔罪,公诉机关分别提出量刑建议。

公诉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虽然称霸一方作恶多年,把持基层自治组织,为非作恶残害群众,但最终难逃法律追究。”

被告人黄韩:“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严重的触犯了法律、法规,我自愿认罪、悔罪。”

被告人黄毅:“已深刻认识到自己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我表示认罪悔罪。”

下午17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华容区人民法院当即向葛店镇党委、黄矶村“两委”、葛店开发区关工委发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关心教育引导等三份司法建议书。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两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干部、乡镇基层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共2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葛店开发区桥头村党支部书记廖和胜:“通过这次公开的庭审旁听,使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纪敦育,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一定要带头践行法纪法规的教育学习,要带领广大的党员群众,学法懂法。”

葛店开发区陈范村党支部书记彭万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基层支部书记,自己要带头守法学法,还要带领广大的党员和人民群众,学法守法。”

市,区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该案庭审工作,统一调配警力135人,警车14辆以及消防、电力,自米水医疗,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庭审保障。

因该案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